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咋分

时间:2024-01-02 19:40:36
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咋分

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咋分

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咋分,生活中如果夫妻生活破裂无法弥补,那么就会走上离婚这条路,而往往夫妻离婚的时候比较大的问题是在财产分配上面,以下分享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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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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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诉讼离婚手续

(一)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二)受理

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三)审理

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四)判决

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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