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保险离婚时可以分割吗,离婚是大家最不想看见的,现在的夫妻不像以前那么纯粹,有的女性为了钱可能会嫁给一个糟老头,这样他的财产自己也会有一份,等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分割了,下面是保险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保险离婚时可以分割吗1一、离婚时投保的保险可以进行分割吗?
根据《保险法》的精神,人寿保险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该同意分割。在平衡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三方利益的同时,离婚时,当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可以通过变更投保人来促使保险合同的继续履行。
目前很多保险的险种已经类似于“储蓄”等性质,所以保险的“财产”性质更为明显。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不应忽视保险这一共同财产,及时分割才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纷争。
二、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丰富,商业保险在保障的基础上更多的承载了投资的功能,表现在储蓄型、分红型保险。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的,主要包括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责任保险,而财产保险主要为短期保险,一般不会超过一年,而且保险费也不会太高。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此处隐藏1364个字……情况:
第一种,完全是个人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那么离婚时是可以不参与分配的;
第二种,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双方购买的保险,那么离婚时保单的现金价值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分割方式有两种:
1、退保后分割现金
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在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第三种,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保险理赔金:虽然是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但是任何一方因为自己的健康或身体原因取得的理赔款仍然是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单方财产。
所以,很多人以为买了保险,那么这部分财产就是自己的,并不完全准确,但是离婚时很可能现金价值低于保费,这个时候分割现金价值其实对个人还是有利的,相当于用相对低的成本保全了更多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