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调岗被二次试用可主张正式工待遇
因调岗被二次试用可主张正式工待遇,在职场上,有些人被调岗了,缺需要进行二次试用,这让许多调岗的人很是烦恼不知道怎么办好。下面是因调岗被二次试用可主张正式工待遇的内容!
因调岗被二次试用可主张正式工待遇1案例
小董是学会计的,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公司的行政岗位,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4000元,转正后月工资5000元。2020年1月,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要把小董调整到财务科。
在正式续签合同时,公司称因调了岗位,需再约定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工资为会计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即4200元。
小董表示异议,公司则解释说岗位发生了变化,需有一个学习、适应的过程,约定试用期是必要的,给会计岗位80%的工资也是合理的。那么,小董被二次试用,该如何享受待遇?
说法
该公司重复约定试用期无疑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单位无论是续签合同,还是调岗、晋升、降职,都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本案中,小董的第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同意续签,这说明该公司对小董的表现是认可的。因此尽管调了岗,也无需且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来进行考察。
小董有权主张再次约定的试用期条款无效,要求享受正式工 ……此处隐藏966个字……用期,法律规定一人在一个单位只能有一次试用期。待遇要员工与单位协商,最低底线是同工同酬,如果员工从高工资被调岗后工资变低了,员工同意,且不违反同工同酬的,也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就是为促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不作上述规定,有可能出现有的用人单位有意在短期内多次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适用多个试用期现象。
如果用人单位连续适用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岗位或者可替代性的岗位工作,不论是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隔时用人单位再次招用的等,均不应另行约定使用期。
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如果因此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公司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